• 2.幼儿教育法规的制定应遵循哪些原则?3.简述幼儿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全市大力实施首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政府职能,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育质量,“入公办园难”和“入民办园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全市学前教育实现较快发展。截至2013年底为止,全市共有幼儿园1024所,在园幼儿达到22.43万人,较2010年增加239所、5.86万人,分别增长了30.44%和35.37%。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87%,较2010年提高了6.24个百分点。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当前全市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短板,普惠性资源短缺、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未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未来几年,随着全市出生人口的持续增长,全面普及有质量的学前三年教育是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统筹发展,初步构建起布局基本合理、资源相对充足、师资日趋精良、质量稳步提升、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一)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的学前教育布局。到2016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努力满足人口集中、入园矛盾突出地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及“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园需求。
              (二)形成按编定员、持证上岗的师资队伍配置机制。到2016年,全市幼儿园按照标准补足配齐教职工并持证上岗。幼儿园80%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师。
              (三)形成追求品质、注重内涵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积极创建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到2016年,100所以上幼儿园达到省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全市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占比逐年提高。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1.继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着力解决人口集中、入园矛盾突出地区儿童、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入园问题,努力增加“三类”残疾儿童入园机会,在保障广大适龄儿童“有园上”的同时,更加关注“好入园”、“入好园”。
              2.强化城镇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2〕1号),重点对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举办及回收、补建等全过程实行督办。从2015年起,每年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住宅区配套幼儿园进行集中清理检查。
              3.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探索设立中心幼儿园分园(分部)、教学点、联村办园等模式,在留守儿童集中地区举办幼儿园,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向下延伸至行政村。严禁以各种形式将农村集体(村办)幼儿园承包或者转租给其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2016年秋季开学前,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完成向独立的三年制幼儿园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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