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利他行为产生的原因! 我要观点新颖,老掉牙

              关于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个人出于自愿而不计较外部利益去帮助他人的行为,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文化美德。这是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结合其后的详尽解释便可猜到其提出者是马克思这位大哲。在此不置臧否,仅作为后文的一个对照。
              我需先阐明我的一切论述的出发点都是人类的本性与其它动物无异。因此,人类所有的基本行为与基本心理都是“自我保存需要”的直接体现。“自我保存”是一个生物个体存在之必需,所以千万不要再用可笑的同情心去评判一个人的善恶。在此意义上,人类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合乎自然的,即存在者皆是自然亦仅是自然,那也就无所谓善恶。
              在我看来,人类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着纯粹的利他行为,甚至可以说,利他行为是人类在认识利己主义时产生的误解。正因为人类的行为和所有动物一样都源起于“自我保存”,人类才会有了所谓的“利己主义”。换句话说,利己主义源起于“自我保存”。现在我已经把“利己主义”当作了所有动物的本性。那么,所谓的“利他行为”究竟为何物?其关键在于人类实行其利己主义的过程之中,所有的文章都在于一个“己”的认识范围不同。举个例子说明,最典型的要数爱国主义了。你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我们在国别意义上是属于不同的“己”,于是我们都必须“自我保存”,而这就产生了冲突,双方就要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当回归到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时,相同的情况必然发生。当这两者同时存在时,所谓的利他主义就发生了。倘若中日交战,我们都属于中国人的范畴,因此,我们都必须互相帮扶。可是从个体角度看,你是你,我是我,而我帮了你,这就产生了“利他行为”。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这个“他”的范畴比“己”的范畴小了一级。那也就是说,利他与利己是一对从属关系。以人类社会为例,把人类当作一整个利益共同体去看待一些问题。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所谓利他行为的典范,但是实际上呢?实际上孟子倡导大家这样做是为了达到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的目的,那本质上是为了人类整体。他提出互帮互助的主张来却是为了人类自己!
              那么所谓的利他就是这样的,“他”作为“己”的一部分,在“利己”之时就利了“他”。而且并不存着任何特例,比如“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送花者得到了一份快乐,受花者得到了一束玫瑰。而送人玫瑰的原始冲动则是施舍。施舍这一行为则体现了尼采所说的主人道德(强大、勇敢和独立)与奴隶道德(弱小和依赖)。施舍方在施舍后获得了成为主人的快乐,而这正是“求强力”的原始冲动使然。而“求强力”也正是“自我保存”的外延,两者本质上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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